湖南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浏阳市达浒镇麻洲村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浏阳市达浒镇麻洲村光伏发电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达浒镇麻洲村光伏发电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LY-CG(HW)2023-019
3、采购项目预算:262764.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2.1、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2、项目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7)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上年度”是指2022年度。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工业”。
4、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资格证明材料。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8月4日起至2023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石嘴小区2栋10号)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 月11日上午10:00止,地点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无
七、公告期限:
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9日止(3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达浒镇麻洲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浏阳市达浒镇麻洲村
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139731752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200877778
地 址:浏阳市关口街道石嘴小区2栋10号
浏阳市达浒镇麻洲村经济合作社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