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企业群众办事“提速度”,2024年3月11日起,由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的“ 在‘嘉’一网搞定”系列,新增“嘉事听我说”和“新嘉早知道”板块,围绕“新企业主”“新嘉定人”关心的最新政策、热点话题进行宣传普及,选取有代表性、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一网通办”高频事项,制作成图文和导办微视频,每周进行推送。本期“嘉事听我说”的主题是新能源车置换补贴的相关问题。
补贴标准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加力支持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名下旧车并购买新车的,按照不同情形,分别给予1.2万元至2万元补贴。
其中,新能源汽车补贴如下:
1.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者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以下情形分别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2.调整本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的,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5万元补贴。
①上述补贴不可以同时申请。个人消费者已申领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不能同时申领本市燃油车或者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②对于今年以来依据《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4]6号)和《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4]61号)文件,已经申请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若名下“新车”使用性质仍为非营业性,本市将按照此次调整后的标准,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补发相关补贴资金,个人消费者无需重新发起申请。
其中,已经完成资金拨付的消费者,补发资金自动拨付至消费者指定账户。申请页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个人消费者,将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拨付补贴资金至个人指定账户。但对于“新车”使用性质已转为营运的,不再拨付补贴资金。
点击“”了解详细申请指南
专用牌照申领
服务入口:打开“随申办市民云”(支付宝小程序、APP、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下方“办事”菜单栏,选择“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进入对应服务。
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分为购车资格查询、车辆信息确认、专用牌照申请三个事项。
1.购车资格查询
(1)点击“立即办理”,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引导问卷。
(2)仔细阅读、勾选填报须知,进入填报。完善并核对姓名、证件号、手机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及驾驶证、车辆信息,点击“确认提交”即可等待购车资格查询结果。
(3)购车资格查询办理时间为提交查询信息后5个工作日(不含提交当日和法定节假日)。办理结果将在第5个工作日24点前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也可通过随申办查询。“购车资格查询”事项办结即申请主体符合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的条件。
2.车辆信息确认
联系相应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录入车辆等信息后,进入“车辆信息确认”事项,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提交。
车辆信息确认办理时间为提交《承诺书》后4个工作日(不含提交当日和法定节假日)。办理结果将在第4个工作日24点前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也可通过随申办查询。
3.专用牌照申请
“车辆信息确认”事项办结即通过审核,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已发放完成,将自动跳转至“专用牌照申请”事项。
按照办事指南完成“排放等级认证”等操作,即可前往本市车管所验车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