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
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显著提高大气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完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2024年,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省会长沙奋力追到全国省会城市中游水平;2025年,全省PM2.5浓度稳居中部六省前列,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接下来,湖南省将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实施三大结构调整、四大专项治理和能力提升八大重点工程,推进攻坚行动任务措施落实。
(一)实施三大结构调整工程
1、实施能源结构调整重点工程。涵盖煤炭总量控制、电煤消费占比提升、清洁能源发展、煤改气”“煤改电”、散煤综合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改造、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等。
2、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程。涵盖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传统产业集群优化整合、推进清洁生产、绿色园区与绿色工厂创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等。
3、实施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工程。涵盖货运“公转铁”“公转水”、多式联运发展、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船舶受电装置改造、高耗能高排放船舶淘汰、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港口码头污染整治等。
(二)实施四大专项治理工程
1、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重点工程。涵盖钢铁与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锅炉和炉窑深度治理、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重点工业行业绩效水平提升等。
2、实施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涵盖重点领域和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及末端治理提升、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治理等。
3、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涵盖老旧机动车淘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路检路查与入户检查、重点用车单位智能门禁系统建设等。
4、实施面源系统整治重点工程。涵盖绿色施工、装配式建筑发展、绿色矿山建设、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城市裸土扬尘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
(三)实施能力提升工程
涵盖空气质量与组分监测、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污染源监测监控、执法监管能力提升、PM2.5与臭氧协同防控科技支撑、大数据平台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