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6月30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与上海瓯洋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了两份重大合同的相关变更协议,主要对两条船的承租方、融资租赁方、融资租赁金额等内容进行了变更。
公告显示,2021年9月大津重工与瓯洋海工签订了两艘800吨自升式风电安装平台建造合同。2022年9月,因瓯洋海工融资租赁需要,大津重工与瓯洋海工及其子公司、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协议》以及《标的船舶买卖合同》。
按照当时的协议,瓯洋海工同意将两份建造合同及其相关附属文件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分别转让给两家子公司。这两家子公司又与核晟租赁签订了上述两艘船舶的买卖合同,标的物购买价款均为人民币3亿元,分五笔支付。
近日,天海防务接到大津重工通知,为了满足船东方融资租赁的需要,大津重工就两艘安装平台建造合同于瓯洋海工及其子公司、中广核租赁及其子公司签订了《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协议》和《标的船舶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标的船舶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协议,两艘安装平台承租方分别由上海瓯柒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瓯捌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前海瓯柒海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瓯捌海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方由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每艘安装平台融资金额由3亿元变更为4亿元,剩余未付款项由1.2亿元变更为2.2亿元。另外,中广核租赁将作为新买受人,购买这2艘安装平台。
所涉变化内容如下:
天海防务表示,本次大津重工签订三方协议和买卖合同,主要是为满足船东方融资租赁的需要,在完成买受人、承租人及融资租赁金额变更事宜 后有助于公司相关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