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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支持风光储项目建设丨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乡村振兴对口支援工作要点

2023-06-20 11:40278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部署要求,立足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县实际,围绕“五大振兴”,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拓展帮扶领域,健全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助力通渭、清水、信丰三县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支持通渭50兆瓦/200兆瓦时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创新示范项目,提升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能力。

加快推动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通渭寺子川10万千瓦风电项目、清水5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建成并网。指导三县开展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新建项目开发论证。

持续扩大光伏建设规模。推动通渭马营10万千瓦光伏、清水黄门10万千瓦农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网。指导信丰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三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

有序推动抽水蓄能项目研究论证和规划建设。协调甘肃省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清水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协调信丰抽水蓄能项目研究论证,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滚动列入重点实施项目。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

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能综通规划〔2023〕50号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

为做好2023年定点帮扶甘肃省通渭县、清水县和对口支援江西省信丰县工作,经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请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4月23日

附件: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

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

对口支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部署要求,立足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县实际,围绕“五大振兴”,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拓展帮扶领域,健全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助力通渭、清水、信丰三县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巩固提升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一)巩固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支持通渭50兆瓦/200兆瓦时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创新示范项目、清水县工业园区外部供电工程、信丰高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动三县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增强输配电能力,支持乡村产业用电需求,提升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能力。推动通渭、清水县省级配农网示范县、“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样板工程建设,巩固提升信丰县全国小康用电示范县成果。〔电力司、新能源司、监管司,华中能源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

(二)协助稳定信丰电厂煤炭供应。协助信丰电厂拓展煤炭来源,稳定煤炭供应,推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指导信丰电厂二期项目有序依规开展前期工作。〔科技司、电力司、煤炭司,华中能源监管局〕

二、持续壮大产业发展

(三)加快推动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通渭寺子川10万千瓦风电项目、清水5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建成并网。指导三县开展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新建项目开发论证。〔新能源司、电力司、安全司〕

(四)持续扩大光伏建设规模。推动通渭马营10万千瓦光伏、清水黄门10万千瓦农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网。指导信丰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三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新能源司、电力司,华中能源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

(五)有序推动抽水蓄能项目研究论证和规划建设。协调甘肃省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清水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协调信丰抽水蓄能项目研究论证,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滚动列入重点实施项目。〔新能源司〕

(六)继续推动生物质供暖项目建设。继续推动通渭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中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生物质供暖项目,探索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新能源司〕

(七)探索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立足通渭、清水县资源禀赋,组织开展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研究,探索能源转型发展新模式。协调支持通渭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共建示范园项目建设,指导清水打造陇东南清洁能源示范区。支持通渭县四新光伏扶贫电站板下农业种植,积极探索“农光互补”发展新模式。〔规划司、新能源司〕

(八)加强产学研合作。继续指导通渭县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合作建设西北草畜与中药材产业实验站,开展光伏农业、技术推广、专家库建设等工作。〔规划司〕

三、持续推动志智双扶

(九)组织专题培训。结合三县乡村振兴发展需要,采用多种形式,组织专家、学者为基层干部、致富带头人授课培训。〔规划司,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推动教育就业帮扶。协调在通渭、清水县施工的能源企业优先在本地招用劳动力,开展必要的技能培训。协调企业优先招聘通渭、清水县应届大学生。〔规划司、核电司,核电中心,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一)助力基础教育。组织全局干部捐助低收入家庭学生。视工作实际需要,组织青年干部开展支教活动。协调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开展各类助学活动。〔机关团委,各单位〕

四、着力加强党建帮扶

(十二)持续开展结对共建。认真落实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进一步做好结对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工作实效。局相关基层党组织要加强与结对村党支部的联系互动,探索创新共建形式,以结对共建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中,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机关党委(人事司),有结对任务的单位〕

(十三)支持红色资源利用。协助三县宣传红色历史和红色旅游资源,组织局党员干部开展相关主题党日等活动。〔机关党委(人事司),各单位〕

(十四)发挥挂职干部作用。坚持严管厚爱原则,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关心挂职干部生活,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做好挂职干部到期轮换工作。〔机关党委(人事司)、规划司,派出挂职干部单位〕

五、强化拓展社会帮扶

(十五)协调资金帮扶。协调动员能源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帮扶资金,支持三县特色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司牵头,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六)推动清陇公路规划建设。商请有关部门支持清水县公路建设,将清水县至陕西陇县公路项目纳入相关交通规划。〔规划司〕

(十七)深化消费帮扶。组织局内党员干部积极购买三县特色农产品,各单位工会、食堂在购买慰问品、食材采购时优先选用三县产品。协调企业、社会组织购买三县产品,助力强化自有电商品牌,优化能源行业消费帮扶合作平台,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各单位,机关工会〕

(十八)拓展文化帮扶。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活动,助力完善乡村文化设施,拓展宣传方式,引导村民自觉践行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规划司牵头,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九)助力生态帮扶。支持发展绿色经济,助力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助力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建设。〔规划司牵头,局内各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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